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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山西省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文件

晋质协字[2009]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山西省用户满意工程推进活动
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质协字[2009]25号文通知精神,为继续深入在全省开展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市、行业质协(用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全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今年要以“质量和安全年”为平台,把大力推进和实施用户满意工程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手段。围绕政府调整振兴经济部署,加强相关行业的用户满意工程推进工作,加大在服务业中的推进力度,关注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在活动中,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搞好市场用户满意度调查,针对用户需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提高适应市场能力和竞争能力,保持企业的稳定增长。
二、 认真做好2009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工作
1、 请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分会及有关单位按2008年下发的“山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1)做好推荐工作,将本市、行业符合条件且用户满意度高的企业、产品、建筑工程、服务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并请于2009年10月底前将推荐登记表(附件2)及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寄送到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用户委员会。
2、 推荐工作必须坚持以用户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抓住4个主要环节,一是企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要贯穿生产、服务的全过程,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能够持续改进;二是企业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省各级规定的质量标准,生产过程有规范的质量管理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三是要有国家、省有关强制性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性、施工资质证、市场准入证、安全环保等证件;四是企业的用户满意度高。其中,用户满意度结果是核心,请各市、行业质协要认真组织做好被推荐企业的用户评价调查,为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取得用户客观评价,原则上应采取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同时为规范顾客满意度测评,省质协年内将采取不同形式,举办培训班,届时请各单位积极参加。
3、 按程序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申报材料除表格和相关文字及附件外,必须有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报告,内容包括:调查的组织单位、调查目的、调查时间、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用户数量、基本评价指标、统计分析情况及结论等。如果当地对推荐企业的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有困难,可委托省质量与名牌协会用户委员会协助进行。
4、 严格推荐评审纪律。推荐表彰活动是要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项。请各市质协、行业质协及有关单位本着为企业服务的精神,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严禁以推荐表彰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如有违反,将暂停或取消其推荐资格。
联系办法:
联 系 人:张俊叶、岳 旺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东楼409室,省质量与名牌协会;
邮 编:030002
联系电话:0351—3533553;
传 真:0351—3536138;
附件:山西省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及推荐登记表.xls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