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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分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晋城分局近日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晋城分局获得的全国综合性最高荣誉,也是全省交通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晋城分局一是始终坚持决策同步、部署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同步“四个同步”和领导保证、经费保证、人员保证、机制保证“四个保证”,形成人人参与创建文明单位的合力和持之以恒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氛围。二是始终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公路工作中心任务相结合,以公路养护展示文明、以公路建设塑造文明、以路政管理规范文明、以规费征收传播文明,在养好管好公路的基础上,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内涵,全力打造安全、绿色、科技、文明公路,不断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争做负责任部门。三是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公众、共建和谐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狠抓队伍综合素质提高,不断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和品味;坚持做到政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持单位和谐稳定;关爱社会,关心弱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社会公益。四是始终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以文明路、文明单位、文明和谐示范窗口为载体,以班组为基础,以单位为重点,广泛开展行业文明建设,不断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该局先后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