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23号
关于组织审定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
创新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落实温家宝总理作出的“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重要批示,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在2008年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自1990年由原国务院生产委员会、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批准开展以来,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团体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组织做好成果审定和推广工作,并提出可比照国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奖励办法,对成果创造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和具体项目时,可对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企业予以优先安排。
为总结和推荐交通行业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交通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交通行业创新能力、转变交通增长方式,全面提高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交通企业管理科学体系的建设,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关于组织审定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国管审1号)精神及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的安排,2008年开展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在全面反映交通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基础上,应结合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以下重点:战略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科技进步与知识产权管理、节能降耗管理、社会责任管理、国际化经营、精益生产与现代基础管理、系统优化与集成管理、资本运营与财务管理、现代服务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申报成果要突出创新性、实践性和效益性。
二、申报企业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附件1)要求,撰写成果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2),填写推荐报告书(见附件3),如实计算成果效益(计算方法见附件4)。申报材料寄至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中交企协与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审定,并在审定为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三、成果申报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收取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并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四、申报企业请将成果材料(主报告、推荐报告书)一式12份于2008年8月31日前报至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508C;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海、刘乐平;
电话:010-64955569,010-64958082;传真:010-64956759。
附件:1、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4、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部体法司、人劳司、科教司
附件1: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为了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管理创新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探索建立中国企业现代化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并指导做好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在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办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办法和措施。成果必须同时符合三项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揭示和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其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并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的创造发明;应用国内已有的先进成果,在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国外先进管理理论、方法、手段与企业实际结合进行创造性应用。二是具有实践性,即充分反映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所进行的有益探索,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具有导向性、可操作和推广应用价值。三是具有效益性,即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经过科学测定与计算,证明成果实施后工作效率高,创造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
二、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国家关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管理的要求,体现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的重点。同时,结合企业所面临的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新形势和建设创新型企业的新使命,有针对性地选择成果主题,突出创新点和示范作用。
三、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创造单位,是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中央企业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
四、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由企业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资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企业联合会、成果审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企业团体、中央企业,负责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推荐。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自行申报。一项成果(同一单位申报的成果限1项)只需一个推荐单位,原则上避免重复推荐。中央企业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3项,其他推荐单位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项。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的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10份,同时需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报送电子文本。申报企业需提供3—4张扩印清晰的5寸照片,并为每张照片配以简短的文字说明(每张照片所配文字不超过20字,不要写或粘贴在照片上)。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照片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果主创人的工作近照,如果主创人是两位,可提供合影或只提供其中一人照片;另一类是企业生产现场或主要设施、重要活动场面等的照片。
五、企业申报的成果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截止2008年6月30日实施满一年),所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数据,必须经过推荐单位审核认可并盖公章。属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必须经过科学测定后填写其提高工效的数据。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计算按全国统一制订的计算方法执行。
六、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慌报等现象发生,维护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
七、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1—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10人。超过上诉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
八、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各项成果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委托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进行论证。在初审、预审和终审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果创造人(单位领导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答辩。行业特点较突出的成果,还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意见。审定结果由我会负责发布。
九、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属国家级,主要分为一等、二等2个级别。对获国家级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地区、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十、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审定、发布和推广,在国务院有关部委指导下,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主办,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承办。
附件2:
第十五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推荐报告书(共6页)
成果名称:
申报企业(全称):
推荐单位:
报送时间: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主办
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承办
成 果 简 介
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注:本表只对成果的来源、性质、理论依据、结构内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作一千字以内的简明介绍,成果主报告请另附。
成果主要
创造人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成果参与
创造人
本成果何时经过何单位、何种鉴定
(注1)
本项成果是否已在本行业或本地区推广应用,推荐单位对推广应用有何建议
申报企业类型(注2)
申报企业所处行业(注3)
申报企业规模(注4)
申报企业人数(注5)
申报企业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报企业网址
企业负责人
姓 名
职务(部门)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联系人电子信箱
推荐单位
意 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职务:
推荐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推荐单位联系人
姓 名
职务(部门)
电 话
传 真
注:1、如果有,应另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证明复印件,如果没有,则不填。
2、在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和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类型中选填。
3、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在农林牧鱼业、制造业、采掘业、服务业、其他中选择。
4、选择大企业或中小企业填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43号)。
5、申报企业人数指申报企业在2008年6月30日登记的全体员工总数。
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经济效益测算表
成果实施时间
从 年 月至 年 月
共计: 年
成果实施范围
成果经济效益计
算方法及公式
成果效益指标测算结果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时间
测算
结果
备注
1
申报前一年效益额
万元
2007年
2
实施各年累计效益额
万元
年至 年共 年
3
平均年度效益额
万元
年至 年共 年
4
申报前一年效益贡献额
%
2007年
5
申报前一年投入产出率
%
2007年
本企业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注:“累计效益额”(序号2),指从成果实施第一年起到填报成果推荐报告书的前一年为止累计的效益;“平均年度效益额”(序号3),指累计各年度的经济效益额除以累计年度数而得出的平均一个年度的成果效益;“效益贡献率”(序号4),指成果年度效益额与企业同年度利润总额之比值,即成果效益额占企业利润之比重;“投入产出率”(序号5),指成果投入的实施费用与成果产出效益额的比值,即每投入百元实施费用获取的效益。
申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申报前一年
实际
(2007年)
与2006年相比
备注
2006年
实际完成
增减
数额
%
1
销售(营业)收入
万元
2
利润总额
万元
3
净资产收益率
%
4
总资产报酬率
%
5
销售(营业)利润率
%
6
资产保值增值率
%
7
全员劳动生产率
万元/
人*年
8
流动资产周转率
%
9
资产负债率
%
10
万元产值能耗
吨标煤
注:“净资产收益率”(序号3)为净利润与平均资产的比值;“总资产报酬率”(序号4)为利润总额与利息支出之和,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资本保值增值率”(序号6)为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与年初所有者权益的比值。此外,非工业企业也可按本行业的主要指标抄报。
附件3: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主报告撰写要求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是反映企业在管理方面创新实践的主要材料,应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撰写。
一、主报告应围绕为什么要实施管理创新、如何有效实施、实施后取得了哪些效果来撰写。主报告一定要以第三人称(企业简称)叙述,总字数应控制在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1.5万字,并设置目录。报告中未能详述的内容,可以附件的形式加以补充。
二、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来源于实践,要体现企业对该项管理创新已从感性认知提高到理性认识,能够反映出企业管理领域的一定规律。因此,主报告在表述方式上应与一般的工作总结、经验介绍、学术论文有所区别,在具备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基础上,尤其要突出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报告原则上由题目、企业总体介绍和正文(包括实施背景、内涵和主要做法、实施效果)三部分组成。
1、成果题目要简明扼要,用一句话鲜明地反映出成果核心内容及特色,但不要出现企业名称、创造人姓名以及成果内容的字母缩写等,也不要以“XX模式”、“XX法”等命名。
2、企业总体介绍(300—500字)应包含企业主营业务、所处地区、产权性质、规模、效益及行业地位等信息。
3、实施背景主要介绍为什么实施本项管理创新,即该项成果是针对企业面临的哪些具体问题而创造的,并将企业在实践管理创新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内部自身问题、外部环境变化等),分别进行阐述。
4、内涵主要介绍成果的基本内容(200—300字),需要高度概括,具有一定理论高度,反映本项管理创新的特色,切勿将各种做法简单罗列;主要做法是主报告的核心内容(字数应占成果主报告的70%左右),需详细阐述企业实施本项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要能反映出各项措施的操作思路、方法与步骤,可辅以必要的实例、数据和图表予以说明。
5、效果是指实施本项管理创新后企业所发生的突出变化,要能反映出背景中所提到问题的解决程度及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四、主报告文字表述一定要科学、准确、清楚、朴素,适合对外公开发表,对过于专业的技术或专门术语要作出解释。各类表格、数据、计量单位等要按照公开出版物的标准编排。
附件4:
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
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为规范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简称成果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便于界定、测算、汇总和比较,并通过成果效益的计算逐步把管理创新所创造的效益,从企业的总体效益中分离并相对独立地量化出来,以展现管理也是重要生产力,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国企业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简称《办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所取得的效益,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部分。经济效益是指该项成果的经济产出总值扣减实施该项成果所投入的费用而得出的效益。社会效益是指企业实施该项成果产生的生态效益、创造就业机会、支持公益事业、为推进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提供示范等。
二、成果效益必须是该成果所创造的直接效益。不能把非成果作用而产生的效益计入成果效益,也不能重复计算。成果效益必须是经过科学测算真实反映的成果效益量。
三、本方法主要适用于成果经济效益的计算。凡能计算经济效益的成果,在申报时都应依据本方法进行计算;不能计算经济效益的成果,如成果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可采用定性方法评价;如采用本计算方法难以表达成果效益,可根据其效益性原则另用别的公式测算,但申报时必须附详细资料。
四、成果经济效益主要计算方法
1、单项因素直接测定法(按英语缩写为MTP)
“MTP”是成果实施后在成果效益计算年度内实测效益(效率)数据与该成果实施前一年度的实际或定额进行对比的差量,折算为价值量,再扣减成果实施所需费用后而得出的成果效益。
“MTP”只适用于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单项成果,如节约投入材料项目的工、料、管理费、资金、工程费等;增加产出项目的产值、销售收入等;提高市场占有率项目的新增利润数等。
“MTP”的通用计算公式为:
n
Em =(Q1 –Q0)×r-( ∑ Ca+I)-F
A=1
Em:按“MTP”方法计算出的单项成果经济效益,以现行价格计算的价值量表示。
Q1:成果实施后在成果效益计算年度内的实际完成数。
Q0:成果实施前一年度的实际数。
Q1-Q0:两者的差额。Q1、Q0可以代表定额、标准、实测数等等;可以表现为绝对数、相对数。Q1-Q0差量可能是劳动量或实物量或价值量,但最终必须换算为以现行价格计量的价值量。
r为将非价值量Q换算成计算成计算年度价值量所需的一系列换算用数乘积的总称。如Q是产品某原料的消耗定额时,r就等于计算年度的产品产量乘该原料的价格。
n
∑ Ca:所花的各种实施成果费用之和。
A=1
I:实施成果损失费用。
F:非本成果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2、相关因素合成计算法(PCP)
“PCP”是按综合性成果的构成因素先分别计算出单项因素效益,然后再合成为总效益,并从中减去非本成果实施所产生的效益及实施费用和实施损失费用,即得成果创造的效益。
“PCP”适用于成果本身具有相关而又可分离的构成因素,并能按本身构成因素分别计算效益的综合性管理创新成果。
“PCP”的计算公式如下:
n...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