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关于召开二O一二年度全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交流会议的通知

核心提示: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文件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晋质协字1号各市质协、总工会、 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 山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文件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晋质协字1号 各市质协、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省直各行业质协分会: 为促进我省经济稳中求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国质协、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联合下发的中国质协字1号文件《关于召开全国第三十四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的通知》精神,更好地总结、交流和表彰在2011-2012年度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和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结合我省实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科协和省质协将在全省进一步深入推进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并定于2012年6月下旬联合召开2012年度全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交流会议。 今年是我国“十二五”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事业单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深化员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打造一流水平的团队和高素质员工队伍,2012年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激发活力,开拓创新。旨在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潜力,以生产和服务现场为重点,应用质量工具方法,把问题点作为改进点,把改进点作为创新点,使创新点成为活动的增值点。 现将会议准备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市、行业质协,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一、 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一年来全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研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对策。 2.通过演讲、成果发表等方式在会上进行交流,并推广成功经验。 3.命名表彰2012年度480个全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100个全省质量信得过班组,30户全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40名全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60名全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并颁发奖状、证书。推荐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名额分配见附件2。 4.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优中选优,选拔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 二、 要准备的工作: 请各市、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和交流活动费(省优秀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QC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各300元;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600元)统一交省质量与名牌协会。过期不再受理。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QC小组活动年度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和QC小组活动概况统计表(附件7)。 2.本市、本部门的推荐汇总表(附件8),要求报原件和电子版一份。 3.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申报表(附件3.1)和注册登记表(附件3.2)。对推荐出席省QC小组成果交流会议并发表的省优秀QC小组成果和质量信得过班组,还须交活动原始记录(原件)和发表材料(一式两份)。 4.省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附件4)及申报文字材料; 5.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附件5)及申报文字材料。 6.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申报表(附件6)。 三、 参加会议人员: 1.各市质协、省各行业主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 2.出席会议并发表成果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代表。 3.被推荐的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代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的代表,质量信得过班组的代表。 4.2011年度荣获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优秀企业的代表。 四、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 出席会议发表成果的小组和班组代表,上会报到时还需交20份发表材料 (交会议资料组),并将电子版拷贝到会议资料组。 2.小组类型必须在注册登记表中注明:现场、攻关、管理、服务、创新。 3.本着“谁推荐、谁通知”的原则,请各市、部门通知代表准时到会,并将参会代表名单于6月15日前报省质协。 联系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9号省质监局东楼410室;邮政编码:030002;联系人:李增平;电话与传真:(0351)3536138;Email:sxaq001@126.com 。 附件: 1. 山西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推荐条件及要求 2. 山西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名额分配表 3. 山西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申报表和质量管理小组注册登记表 4. 山西省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 5. 山西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 6. 山西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申报表 7.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概况统计表 8. 推荐汇总表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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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开展交通系统2012年优秀质量管理小组选拔推荐活动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经济稳中求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总结、交流全国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成绩和经验,命名在2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经济稳中求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总结、交流全国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成绩和经验,命名在2012年中涌现的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和优秀推进者,根据中国质量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妇联等4部门的通知精神,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开展2012年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及质量信得过班组选拔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活动主题 2012年是我国“十二五”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事业单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深化员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打造一流水平的团队和高素质员工队伍。2012年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激发活力,开拓创新。旨在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潜力,以生产和服务现场为重点,应用质量工具方法,把问题点作为改进点,把改进点作为创新点,使创新点成为活动的增值点。 二、申报、选拔、推荐 2011年中国质量协会对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今年将继续加大对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的推进力度,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组织的每年一次行业级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选拔、推荐活动,将按中质协制定的《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管理办法》、《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实施指导意见》(附件1、附件2),对创建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予以指导,促进交通行业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迈上新台阶。 请各交通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推荐2012年度全国交通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及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以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推荐标准见附件3,推荐名额见附件4)。请各地区、各大企业集团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申报表、统计表(附件5、6、7、8、9、10)一式两份报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三、评定、发布、表彰 为展示交通企事业单位2012年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交流群众性质量活动取得的宝贵经验,表彰先进,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定于2012年5月组织有关专家评定全国交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及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以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2012年6月份召开交通系统QC成果发布会,在此基础上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及优秀推进者。2012年10月召开经验总结交流暨表彰会,颁发奖状、证书。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邮编:100029;联系人:李海、刘乐平;电话:010--64958082、64955568;传真:(010)64956759。邮箱:cacem@sohu.com 附件:1、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管理办法 2、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实施指导意见 3、交通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及优秀推进者推荐条件和要求 4、交通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及优秀推进者推荐名额表 5、交通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 6、交通行业质量信得过班组申报表 7、交通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申报表 8、交通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申报表 9、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分细则 10、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活动统计表 二O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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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

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及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标准培训班

培训信息(二) 近日,交通部公布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交公路发〔2002〕572号)同时废止。与此同时,新修订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也已上报交通部审查。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学习、理解《标准》和新修订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与要求,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实操能力,根据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拟在四月、五月举办两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及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标准培训班”。培训的具体事项请登陆我会网站www.sxjtqx.com在“企业培训”栏目详细查看。 如有意参加培训人员,请尽快与我会联系报名。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学员,请于4月16日前将名单报协会;参加第二期培训的学员,请于4月25日前将名单报协会。报名时请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参加期次写清楚。 联系电话(传真):0351-7333745 联 系 人:王元华 附件:关于举办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及公路养护新技术新标准培训班的通知.doc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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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组织2012年度全省交通行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 3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 366号)要求,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5月14日正式开始。我会负责受理全省交通行业报考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 二、报名工作流程 (一)报考人员首先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在仔细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的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续考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号。 (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单位盖章。由单位将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报送我会。 三、提交资料 各单位须向我会提交如下资料: (一)对于新报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一份及电子文档。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一份。 (二)对于免试部分科目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一份及电子文档。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一份。 (三)对于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一份及电子文档。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3、本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绩合格证明。 (四)对于续考考生须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请各单位将续考考生按报考级别汇总到相应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中。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电子版可从我会网站www.sxjtqx.com“协会动态”栏目下载,或者从省住建厅网上下载。 四、报名时间安排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5月14日至6月1日。 (二)我会受理审查时间:6月4日至6月7日。 五、考试报名费用 考试报名费在报名时缴纳,费用标准如下: 考四科 190元 考三科 145元 考二科 110元 考一科60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元华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15234079040 协会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0715室) 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年限证明(1).doc 2、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全部科目).xls 3、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试部分科目).xls 4、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相应专业).xls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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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

中交企协四月份举办《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培训班及路面养护技术研讨班

培 训 信 息 近日交通部第39号公告公布了《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该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行。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掌握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于4月中旬在杭州举办一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宣贯培训班及路面养护技术研讨班”,参会对象为从事公路建养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参会代表交会务费1300元/人(含报名费、会议费、资料费、专家费、场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有意参加培训人员,请在4月10日前与省交通企协联系报名,报名时请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写清楚。 省交企协联系电话:0351—7333745 联系人:王元华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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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组织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为依托,于2004年正式成立,全权负责研究生培养和建设领域 各有关单位: 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为依托,于2004年正式成立,全权负责研究生培养和建设领域人才培训工作,致力于为行业搭建立体性、全方位综合服务平台,现已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大的公开课提供商,最具专业和实力的咨询培训机构之一。多年从事一二级建造师考前培训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通过率。详情内容请在“企业培训”栏目查阅。 2012年度QC小组获奖名单.doc 复审文件.doc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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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

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培训须知

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实施方案》的安排,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支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我会与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联合组织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培训工作。有关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的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事宜说明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养护和养护机械操作人员。 二、培训工种 1、公路养护工(中级工、高级工) 2、养路机械操作工(中级工、高级工)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其中,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申报中级工须取得初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虽未取得初级工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工作七年以上。 3、申报高级工须取得中级工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未取得中级工证书但在本工种岗位工作十二年以上。 四、职业资格认定 按培训教学计划完成规定培训内容的学习人员可获得山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颁发的“山西省公路养护工、养护机械操作工培训结业证书”,协会同时委托山西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合格者由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工种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及资格认定费用 培训费:380元/人 资料费:100元/人 住宿费 (在省交通高级技校培训):165/人 公路养护工鉴定费:中级 120元/人 高级 150元/人;养护机械操作工鉴定费:中级 180元/人 高级 200元/人。 六、培训报到 1、参加培训人员须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天报到。 2、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 3、参加培训人员需交一寸免冠彩照六张、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参加培训人员需交山西省职业资格考核花名册(含报名表)(见附件) 5、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山西省职业资格考核花名册(含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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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山西诺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等34家公路养护单位从业资质进行复审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省厅《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和省厅《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省厅定于2012年9月对2009年9月核发的34家单位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进行复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审时间和程序 第一阶段(2012.8.1——2012.8.10):各从业单位自查申报阶段; 第二阶段(2012.8.11——2012.8.31):各主管单位初审汇总上报阶段; 第三阶段(2012.9.1——2012.9.30):省交通运输厅复审阶段。 二、复审内容 (一)从业单位的履约报告(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养护项目实施、质量保证及评定、廉政建设、安全工作等); (二)根据相关规定和资质标准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主要负责人身份确认文件; 3.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法人代表养护培训合格证书; 4.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护技术工人上岗等级证书复印件(厅复审时需提供原件); 5.近三年来完成的公路养护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质量评定结果); 6.从业单位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7.拥有公路养护工程设备的票据及相关证明。 三、复审标准 (一)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复审报告; (二)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强制规定要求; (三)近三年以来的工程业绩应满足对应资质业绩要求的60%以上; (四)人员、设备、财务等满足《实施细则》的资质对应要求; (五)无违法、违纪等或构成降级和取消资格的其他不良表现。 四、其他 (一)各从业单位应按照下发的资质复审表标准格式认真填报。各主管单位应严格标准,认真审查,在核实所有申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加注初审意见后统一上报。复审表除以书面形式上报外,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复审表》请在山西交通网(http://www.sxjt.gov.cn)交通政务/建设管理/市场管理栏目中下载(表格格式统一使用excel); (三)本次复审工作由省厅统一组织,委托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承办。 省厅联系人:李燕(0351-4663031)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联系人: 王元华(0351-7333745 15234079040) 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办公楼0715室),邮箱:wyh543210@163.com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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