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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路网处]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晋交路网发〔2022〕62号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作业 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交控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保障公路养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升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2 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526 号)要求,省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保障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简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本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指保证已建公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而采取的预防或者修复作业活动,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 第三条 从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取得相应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 第四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 全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实行统一许可、分级监督。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省内违反养护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省公路局负责局属企业和交控集团所属企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预审工作。 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非公路局、交控集团所属企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报材料的预审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分类与条件 第六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养护资质下设甲、乙两个等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不分等级。 第七条 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满足《办法》中各序列等级对应技术人员的具体要求,其中: (一)技术人员分为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三大类。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以其作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身份参与完成的相关养护作业业绩为证明材料。 (三)专业技术人员由取得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组成。其中,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注册单位应与执业单位一致。 (四)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还包括园林绿化、筑路机械等专业。 (五)从事公路工程的技术工人包括:筑路工、桥隧工、公路养护工、道路养护工、绿化养护工、机械操作工等直接相关专业,以及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实验员等间接相关专业。 第八条  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满足各序列等级对应技术设备的配置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养护作业单位技术设备配置表》),其中: 公路养护作业技术设备以申请单位自有为主(自有设备须含《养护作业单位技术设备配置表》中两项以上(含两项)设备)。 租赁设备的,同一设备租赁合同认定租赁单位不得超过3家,超出部分租赁合同无效。 申请人可提供《养护作业单位技术设备配置表》以外的大中型技术设备,以证明自身具有与养护作业相适应的能力。 第九条 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满足各序列等级对应净资产的具体要求,其中: (一)企业净资产数以企业最近年度的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二)“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良好”,应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第十条 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满足各序列等级对应企业业绩的具体要求,其中: (一)企业业绩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公路养护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材料。 (二)合法分包的业绩须附体现分包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的分包合同,并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三)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为准。 上述企业业绩的要求及证明方式也同样适用于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许可 第十一条 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第十二条 拟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 同一个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公路养护作业资质。 第十三条 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文件;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申请之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企业技术工人资格证书及申请之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五)自有设备需提交所有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行驶证、采购合同附发票等。 (六)租赁设备需提交与出租企业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并附出租企业设备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七)企业财务报表以及从业单位近三年审计报告。 (八)单位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其中,申报桥梁、隧道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修复性养护工程资料是指桥梁(隧道)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的大中修工程资料。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通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和监察平台(http://218.26.228.36:8002/)”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省交通运输厅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省交通运输厅可以聘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且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同时将专家评审需要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十六条 评审结果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第十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准予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申请人可通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和监察平台(http://218.26.228.36:8002/)”获取资质电子证照。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省交通运输厅应当及时将许可决定向社会公开,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资质许可证书有效期5年,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第二十条 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所取得的资质类别开展养护作业活动。 禁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事下列活动: (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或者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二)授权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三)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第四章 延续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届满,拟继续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应当在资质许可有效期届满3个月之前,向省交通运输厅提交延续申请,并按照本《细则》第三章的规定报送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省交通运输厅接到延续申请后,应当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对作业单位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省交通运输厅应当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省交通运输厅应当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有效期内,养护作业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且需承继原单位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 第二十五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需要更换、补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的,应当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办理。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遗失的,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的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保持资产、技术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条件。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从业单位在整改期内不得承揽相应类别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整改期满仍不能满足资质要求的,应吊销相应资质。 第二十八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一经查实,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一年内禁止申报相关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由省许可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三年内禁止申报相关资质。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公路养护作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 (一)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依法终止的; (二)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或者吊销的; (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资质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第三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养护从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督查检查结果应统一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并在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一条 省交通运输厅应逐步建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由许可机关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表格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发。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依法取得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许可范围、区域从事养护作业。原资质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1日。 附件 养护作业单位技术设备配置表   1.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沥青拌合站2000型及以上;铣刨机(铣刨宽度≥2m);摊铺机(摊铺宽度≥9m);双钢轮压路机(25t以上);轮胎压路机(20t以上);平板车(30t);装载机(50型)。 2.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沥青路面:沥青拌合站1000型及以上;铣刨机(铣刨宽度≥1m);摊铺机(摊铺宽度≥4.5m);双钢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装载机;沥青撒布机。 3.桥梁养护甲级资质:水泥混凝土喷射泵;水泥拌合站(60型),水泥砼运输车(8立方米以上);吊装设备。 4.桥梁养护乙级资质:水泥混凝土喷射泵;水泥拌合站,水泥砼运输车;吊装设备。 5.隧道养护甲级资质:隧道清洗机;高空作业设备;路面破碎设备。 6.隧道养护乙级资质:隧道清洗机;高空作业设备;路面破碎设备。 7.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高空作业设备;划线设备;护栏打拔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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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 二O二一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我会在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和中交企协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在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依照协会章程,发挥协会职能,坚持“双向服务”,紧密围绕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通过协会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促进我省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进一步开创了协会工作发展的新局面。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了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新报和复审的组织服务工作 根据《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我会对左权县昶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新报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申请资料和山西省交城公路管理段等87家单位复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提交资料进行了整理汇总。经专家评审,省厅核准,7家新报和87家复审资质全部通过。 2、继续推进质量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2021年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主题是:落实标准、注重效能、分享提升。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质量管理活动提出的要求,提高本系统小组活动和班组建设成果整体水平,5月,协会举办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常用统计方法及小组、班组程序步骤解析培训班。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正确掌握常用统计方法的应用及开展活动的程序步骤,解决了小组、班组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高了成果质量,增强了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6月,协会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质量管理活动培训交流会。会上,首先对上一年度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步工作提出了目标和要求,随后进行了成果交流。 参加本次交流发表的小组成果198个,信得过班组24个,经各小组、班组发表展示,专家现场评定,产生向省(部)推荐的小组、班组172个。经省(部)评选并向中质协推荐,我省交通系统2020年度共获优秀奖项169个,其中:荣获中国质量协会表彰的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1个,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2个;荣获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表彰的优秀QC小组70个,质量信得过班组5个;荣获山西省质量与名牌协会表彰的优秀QC小组81个:特等成果1个,一等成果4个,二等成果32个,三等成果44个。质量信得过班组10个:一等班组3个,三等班组7个。 3、组织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技术规范》宣贯培训班 交通运输部8月9日发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11月1日起施行;8月17日发布《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技术规范》(JTG/T 5142-01-2021),12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和掌握两部《规范》,做好公路桥涵养护、公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工作,10月11日-14日,我协会在太原举办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和《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技术规范》(JTG/T 5142-01-2021)宣贯培训班”,邀请两部《规范》编委和参编专家为学员进行了宣贯讲授。省内120余名从事公路养护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原首席工程师黄颂昌,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杰博士,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桥梁分院院长侯旭,中交一公院瑞通桥梁设计分公司总经理王技,分别结合国内外公路桥梁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相关制度规范的历史沿革和规范修订的目标定位、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结合大量的实际案例和相关制度规范,对两部新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每场课后,各位老师还安排专门时间与学员互动交流,解答大家提出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本次培训,时间虽短,内容丰富,学员们普遍反映收获颇丰。通过培训,对于大家全面理解掌握和贯彻执行两部新规范,进一步做好公路养护各项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4、扎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要求,着力加强我省交通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协会通过申报、考核,成为省人社厅认定、国家人社部备案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组织参加考评员培训考试2批、督导员培训考试1批,目前取得考评员证书56人,督导员证书13人,具备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条件。 一年来,我协会依据人社厅和人社部评审备案的职业工种,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顺利开展了三批公路收费及监控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每次认定工作,我协会都严格执行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认真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测试。同时,面对新冠疫情的严峻形势,我协会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考试考核场所和人员规模进行了严格管控,全程做好防护工作,保证了认定工作的安全顺利。经严格考核,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等相关单位共251人通过了考核认定,取得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证书代表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全国通过。 5、发挥资源优势,帮助会员单位完成内训工作。 应会员单位需求,我会安排专家,先后奔赴五家单位完成了QC小组成果申报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工法编写等相关知识培训。 通过帮助企业内训,进一步提升了各公司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帮助相关人员明确了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及工法编写的相关知识和在实践中运用科学、先进的方法和工具,增强了辨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达到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6、着眼疫情防控,提供线上公益课堂。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促进我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料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会经与北京筑业软件联手于9月14日,免费为会员单位举办“《公路工程施工全过程资料管理专题》”线上直播讲座。 (2)为贯彻落实《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部令2021年第22号)精神,全面指导公路养护市场规范管理工作,12月24日—25日,我会组织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参加了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培训中心举办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直播课学习,为下一步具体实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奠定了基础。 (3)为了帮助施工企业规范内业工作,促进我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料管理水平不断提升,12月28日,我会应会员单位要求,再次免费为会员单位举办《公路工程路面工程资料专题讲座》线上直播课程。各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质量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和从事内业资料管理人员,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136人参加了线上学习。 7、组织会员单位申报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奖项。 (1)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发展软实力的意见》和《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引导我会会员单位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实践活动,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创新新时代交通文化,展示新时代交通文化品牌工程建设和示范基地建设成果,我会积极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经层层组织申报,共有16家单位申报了24个交通运输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提交了卓越单位保持者总结报告。 经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鉴、公示,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交通运输优秀文化品牌”;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获得“交通运输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获得“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卓越单位”;李克军等4名个人获得“交通运输文化建设先进个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交通运输党建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忻州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获得“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太旧高速公路管理(太原)有限公司获得“交通运输服务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交通运输创新文化建设优秀单位”;临汾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交通运输廉政文化建设优秀单位”。梁春明提交的1篇论文获得“交通运输文化建设论文优秀奖”。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保持本年度文化建设卓越单位荣誉。 (2)按照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中交企协法字〔2021〕27号)和《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中交企协法字〔2021〕28号),协会积极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申报工作。 经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审定,我协会推荐的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荣获“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荣获“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8、积极进取,主动担当,协会服务区工作委员会工作初见成效。 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为适应我省交通和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推进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文明服务创建,保障公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作为社会组织,为从快速发展的时代特征出发,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增强组织成员自律能力和自治功能的作用,我协会年初即组建公路服务区工作委员会,并启动相关工作。 一年来,服务区工作委员会主动担当,行程2000公里开展了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现状调研工作,协助省交通运输厅主管部门起草、修订了服务区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评分标准及服务区提质升级三年规划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办法,并帮助省交通实业集团、服务区管理公司和龙城高速公路公司等单位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得到省交通运输厅和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的初步认可。在即将开展的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中,省厅抽调我协会服务区工作委员会专家参加考核评价组,承担具体考核工作。 9、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协会党建工作。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批准,协会于今年3月成立了党支部。支部成立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安排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 (1)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 支部按照上级安排,认真制定了月度学习计划,以集中学习加自学的方式,全面开展学习教育。3月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4月份,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5月份,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6月份,学习《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7月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庆祝建党百年活动之后,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省党代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安排学习《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简史》。 (2)结合党日活动,开展集中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保证学习效果,我支部充分利用党日活动时间,认真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并结合集中观看人民网“国史讲堂”党史微课系列短视频,集中收听收看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新闻播报,参观红色纪念地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党员和积极分子对党的光辉历史和党的领导的深入了解,更加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截至目前,共组织主题党日活动7次,收到了较好效果。 (3)开展专题研讨,巩固学习效果 10月份开始,我支部认真贯彻《中共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做好“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精神,按照“学真、学懂,学深、学新,学常、学实”的要求,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重要篇目,并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和中共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为进一步加强我协会党的领导,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找准定位,扩大影响,增强协会可持续性发展动能 2021年,协会面对新形势对行业协会的要求,继续坚持练内功、强体魄,找市场、寻合作,精服务、高品质的工作方针,有效的推进了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今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一是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协会工作正常运转。协会加强制度建设,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确保协会工作正常运转。二是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工作质量。秘书处坚持每月一至两次集体学习和工作交流,加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三是强化与会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密切与会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更新协会网站和微信群内容,方便信息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 发挥协会自身优势,强化社会资源共享。为企业分忧解难。一年来,我会继续保持与业内各级院校、培训机构和各类专家学者的密切联系,为企业提供了方便,节省了费用。同时加强了与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及行业内其他社会组织联系,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在中交企协换届会议上,我会当选为理事单位。 3、打造协会服务品牌,增强协会知名度。我会在为会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供高效服务的同时,积极参加行业社会活动,不断提高协会的知名度。一年来,协会领导陪同交通部公路局领导和中交企协领导深入相关企业进行了工作调研,派员参加了中交企协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和中国公路学会第十四届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年会。全省抗洪救灾期间,我会积极向灾区捐款3000元,支持灾区建设,得到省民政厅好评。 三、2022年工作基本思路和打算 1、充分发挥协会作为行业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和交通企业的联系,对接上级要求,了解企业需求,建立工作平台,主动提供服务。一方面,巩固现有在质量管理、公路养护等工作优势,建立专家库存、产品库;另一方面,拓展建筑奖项申报、企业文化建设指导、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强化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在“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机构、人员配备,强化相关基础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扩展业务。加强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的联系,逐步做好各备案职业和工种的培训和认定工作。 3、持续做好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推进我省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继续做好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的知识宣讲培训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做好质量管理小组和班组建设的成果申报、发表交流和推荐工作。 4、加强公路养护相关服务工作。一方面,继续做好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申报和复审的组织服务工作,特别关注交通运输部新的公路养护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新办法的宣贯和资质的衔接、过渡及就位等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开展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方面的交流研讨活动,传递公路养护发展的新理念、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 5、全力做好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不负省交通运输厅重托。 6、筹备协会换届工作,强化协会组织建设。 7、加强协会基础工作,确保4A社会组织重新认定。 8、强化协会党建工作,确保协会正确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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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领导赴迪奥普科技参观考察

12月8日,协会名誉会长赵振田、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汉晋,会同长安大学山西校友会主要负责人,赴山西迪奥普科技有限公司晋中北斗卫星信息应用产业基地参观考察。迪奥普科技董事长马宏兵及相关高管和科技人员详细介绍了公司现状和各业务板块情况,对北斗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描绘和展望。 山西迪奥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知名三维空间地理数据综合运营服务商,致力于空间信息数据运营与服务,独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dop三维空间地理数据操作平台”,打造三维空间数据标准化服务体系,构建了卫星遥感、北斗导航定位、无人机通用航空、空间地理数据采集与处理、应用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的空间信息全产业链,面向国土、测绘、规划、电力、交通、环境、农业、林业、水力和国防等领域,提供智慧城市、数字国土、智能交通、智慧旅游、智慧社区、智慧农业、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智慧化应用和解决方案。 公司经过多年努力,已成为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遥感协会理事单位、山西空间信息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山西省通用航空产业联盟理事单位、山西遥感与信息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20年获“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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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交通企业智慧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绿色智慧交通分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交通企业智慧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征集方向主要包括智慧业务,智慧管理,数字智能应用,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智慧工程,智慧物流,咨询服务与解决方案类等7项内容,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是11月20日。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文件。                             附件:智慧案例征集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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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企业培训, 会员风采, 通知通告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 关于转发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事)业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交通企(事)业法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中交企协法字〔2021〕27号) 《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事)业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中交企协法字〔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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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 行业要闻, 企业培训, 质量管理, 会员风采, 企业相关

省路桥集团“质量月”答题竞赛引质量知识学习热潮

为积极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联合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号召,省路桥集团“质量月”活动期间将组织开展“学规范,强素质,树形象,助推路桥高质量发展”公路工程质量知识答题竞赛活动。此次竞赛以全国质量月为契机,通过丰富的质量管理知识,迅速在各施工项目部广大员工当中掀起了学习质量知识热潮。 走近太行旅游路YC4分部,工闲时间总能看见员工三三俩俩的聚集在一起参加公路工程质量知识学习。竞赛内容包含了技术标准、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等工程技术人员应知应会知识点。为了更高效的提升项目员工的质量意识、了解质量知识,该项目还将《质量知识竞赛练习题库》打印成试卷,分散下发给参赛员工进行模拟测试,便于加深学习印象。 在晋阳改扩建1分部为确保学习效果,全体参赛员工参加集体学习,学习期间要求做好签到,因故未达学习课时的要完成补学。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效果显著。 在京雄高速3标以赛促学把员工的广泛参与和重点选拔相结合,充分调动参赛员工的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赛氛围,使一线员工立足岗位,苦练内功,全面强化专业技能和质量管控意识。 在质量知识学习期间太行旅游路YC4分部还通过好视通云会议与晋阳改扩建1分部、京雄高速3标进行了一场“云竞赛”交流活动。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巩固了公路工程质量知识的学习成果,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学习竞赛活动是各施工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路桥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技术水平建设的有力保证,在提高员工业务素质的同时,增强了全员“按规范、守着干”的履职尽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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