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关于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开办网站并投入运行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会员单位做好服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为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会员单位做好服务,使大家能及时看到有关信息,我会搭建了一个信息平台,制作了自己的网站,网站设置的栏目有:最新通知、协会之窗、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企业培训、会员之家、公路养护、企业文化、质量管理。 网站在本年底前试运行,明年起正式运行。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可直接进入协会网站查阅有关信息。网站启用后,山西省交通企业管理信息将停止发行。 网站是协会为企事业单位服务的工具,是政府、企业沟通交流的平台,是信息资源流通的中转站,因此,各单位如有需要通过本站发布信息资料,可直接与本会联系或发E-mail至本会邮箱。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0351-5600554 邮箱地址:sxjtqyxh@163.com。 协会网址:www.sxjtqx.com 二OO七年十二月六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审核第五批公路养护资质的通知

核心提示:省路桥集团及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 根据省厅晋交便字160号文关于《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省路桥集团及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 根据省厅晋交便字160号文关于《山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全省第五批申报公路养护从业资质材料已完成初审,现进入审核阶段。请第五批申报养护资质的从业单位按附件安排,携带原件届时前来核对。同时有以下几点说明: 1、核对原件单位,要保证原件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2、核对原件范围,对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 3、对申报养护资质的材料,是在核对原件后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即有原件的予以确认,没有提供原件的不予确认; 4、请各单位接文后,认真充分地准备原件,以免因提供原件不足而达不到申报资质所规定的标准; 5、前来核对原件的单位,请一并交清审核费,由协会出具正式发票; 6、核对原件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0715室)。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李汉晋 王元华 附件:第五批申报养护资质从业单位核对原件时间安排表.doc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市101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建设厅晋建审字416号转发建设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市101号《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和省建设厅晋建审字416号“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安排,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已开始。我会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承办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的接收、核验原件及汇总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二、注册方式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需登录“山西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jzsgl.coc.gov.cn/sheng/login/sx.aspx)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今后网上注册一、二级建造师均进入此系统申报,无需再进建设部网站。 三、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封页(见附件) 2.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目录(须标明页码) 3.《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 5.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8.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1-8项内容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不装订《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另外再提交一份申请表及一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 四、企业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个人申报材料按汇总表的顺序依次排列,照片按汇总表顺序粘贴在A4纸上,照片的下方标明姓名及序号,粘贴照片时,请留出装订线。 五、受理时间:每月下旬 六、说明: 1、建设部建市101号和省建设厅晋建审字416号文件,请各单位在省建设厅网站上查看。 2、申请表上申请人、负责人签字一栏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3、身份证如果现在已换成18位的,申请人须填写新的身份证号。 4、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申请注册材料应装在档案袋中,并表明企业名称、申报专业及对应人数。 六、如有不详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联 系 人:李汉晋 王元华 附件: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封页.doc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转发《关于召开第六届“道路沥青应用、发展、三新成果交流(展示)会暨道路沥青用户与产品工作部年会”的通知》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中交企字51号《关于召开第六届道路沥青应用、发展、三新成果交流(展示)会暨道路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中交企字51号《关于召开第六届“道路沥青应用、发展、三新成果交流(展示)会暨道路沥青用户与产品工作部年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贵单位接文后,根据文件内容及本单位自身需要,积极组织报名参加。 报名参加人员请于2008年1月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填好后传真或送至省交通企业协会。 协会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0715室) 邮政编码:030006 电话(传真):0351—7333745 联 系 人:李汉晋 王元华 附件:《关于召开第六届“道路沥青应用、发展、三新成果交流(展示)会暨道路沥青用户与产品工作部年会”的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中交企字51号 关于召开第六届“道路沥青应用、发展、三新 成果交流(展示)会暨道路沥青用户 与产品工作部年会”的通知 时 间:2008年1月14日 地 点:深圳 主办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道路沥青用户与产品工作部 承办单位:北京中交企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沥青信息网、《中国道路—沥青》编辑部 支持单位(拟邀请): 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公路学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广东省交通厅、安徽省交通厅、黑龙江省公路局、广东省公路局、贵州省公路局、山东省公路局、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天津市公路局、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南省公路局、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沈阳三鑫集团、壳牌(中国)有限公司、辽宁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沥青销售分公司、中国沥青信息网、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交通报。 会议顾问:(排名不分先后) 主任:李宗琦 副主任:李维双、李和仁 名誉顾问:李占宁、聂兆鹰、孙重光、虞文景、李荫国、陆忠义、刘昌平、陈东海、朱 琰、于小桥、蒋 准、苗振中、宁爱民、廖克俭等 会议内容:本次会议将邀请各省交通厅、各省市公路局、高管局指挥部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到会做技术报告,具体会议内容: 1、沥青用户与产品工作部2007年终总结; 2、我国公路/高速公路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4、沥青材料在高速公路上的应用; 5、全球石油产业对沥青业的影响、沥青价格走势分析及市场预测分析; 6、道路沥青生产新技术、新工艺; 7、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现状及相关问题; 8、施工工艺、养护技术介绍和新材料、设备展示; 9、橡胶沥青技术交流分论坛。 会议目的:沥青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为促进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加大了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国家公路建设的大发展,给沥青企业提供了空前的发展机遇。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二个五年,是我国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公路通车里程快速增长,大型桥梁隧道建设迈入世界先进水平,高速公路骨干作用日益突出,国际影响和国际地位日益提升。公路建设方面,按照规划的目标,2007年底前要建成贯通国道主干线,2010年基本建成西部开发省际八个通道,完成60%以上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任务。因此我们要动员广大交通建设行业的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建设,重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加强质量管理;促进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业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中国公路建设事业做贡献。 参加人员: ● 嘉宾:交通部相关领导; ● 各省交通厅、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 ● 各省市市政管理局(处)、各地区公路物资供应公司、沥青拌合厂(站); ● 国内外交通行业机构学会、协会代表; ●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咨询公司代表、施工企业代表; ● 沥青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储运企业及设备制造和技术服务企业负责人等。 论坛日程安排及费用: ● 2008年1月14日 报到; 会务费2580元/人(含报名费、会务费、餐费、考察费、资料费、专家费、场租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备注:1、会后统一安排赴香港橡胶沥青生产企业考察,并做技术交流。(请参加港澳考察的代表提前办理港澳通行证或护照); 2、参加橡胶沥青分论坛的代表请提前申报材料; 3、展位费:3000元。 请参会代表提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 咨询电话: 010-83659319 83659380 传真:010-83659171。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对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防劳动合同争议的发生,并让企业全面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情况,通过新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协会工作安排,特举办一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会员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劳资、工会、行政等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背景及特点。 (二)《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条款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条件的变化; 2、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新条件; 3、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4、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的运用与限制; 5、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 6、规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变化; 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裁减员工的规定; 8、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9、违法行为惩罚标准及仲裁诉讼选择条款的变化; 10、工会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2、针对《劳动合同法》企业应从哪些方面调整现行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以及争议风险规避; 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以及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5、未及时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补救; 6、企业如何制定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规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所引发的劳动争议风险; 7、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针对员工跳槽及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防范; 8、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招聘用工及员工解聘机制的建立。 (四)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版劳动合同书讲解。 (五)答疑及现场互动交流。 三、本次培训拟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领导出席并讲话,授课老师为本协会法律事务工作部负责人及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四、培训时间 2008年1月29 日-1月30日,共两天,1月28日下午报到。 五、培训地点:太原,详细培训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4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加培训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于1月18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我会。 联 系 人:李汉晋 王元华 联系电话(传真):0351-7333745 附件: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报名回执表.doc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申请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54号)和《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82号),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将从2008年2月27日开始停止使用。为确保我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平稳过渡,妥善解决尚未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人员的实际问题,省建设厅决定开展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故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申请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由于时间紧,请各单位接文后,安排专人负责,登陆山西省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详细查看文件内容,并根据文件内容及要求先网上填报后再提交书面材料。 各单位请于1月12日前将书面资料报至我会,过期不逾受理。 联 系 人:王元华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二OO八年元月七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473号)文件精神及安排,二级建造师初始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473号)文件精神及安排,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已开始。我会受省交通厅委托,负责承办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及汇总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申请人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二、注册方式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需登录“山西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jzsgl.coc.gov.cn/sheng/login/sx.aspx)进行网上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三、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封页(见附件) 2、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目录(须标明页码) 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4、《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 5、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8、劳动合同复印件 以上1-8项内容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另外再提交一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单位名称。 四、企业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提交的全套资料。 五、受理时间:每月下旬 六、说明: 1、山西省建设厅晋建审字473号文件,请各单位在省建设厅网站上查看。 2、身份证如果现在已换成18位的,申请人须填写新的身份证号。 3、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申请注册材料应装在档案袋中,并表明企业名称、申报专业及对应人数。 七、如有不详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联 系 人:李汉晋 王元华 附件: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封页.doc 二OO八年元月十六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组织交通企业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参加“节能减排管理岗位技能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尽快为企业培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尽快为企业培养一批懂政策法规,会评估诊断,能进行节能减排方案策划和实施的节能减排管理人才,建立资源节约型交通行业,努力实现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授权,决定于2008年3月14日—3月19日在北京举办一期“节能减排管理岗位技能认证培训班”。培训费:1500元/人,经培训考试,考评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节能减排管理岗位技能”CETTIC职业培训证书,有意参加培训人员,请与我会联系报名,由我会统一汇总上报,详情请登陆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网站查阅。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网址:www.sxjtqx.com 联 系 人:李汉晋 王元华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附件:关于举办节能减排管理岗位技能认证培训班的通知.doc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阅读更多

协会动态

关于中交企协开展纪念我国QC小组30周年活动的通知

核心提示:关于中交企协开展纪念我国QC小组30周年活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是我国引进、推广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30周年,为纪念我 关于中交企协开展纪念我国QC小组 30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是我国引进、推广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30周年,为纪念我国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30周年及展示交通系统开展此项活动27周年所取得的成绩和宝贵经验,根据中国质量协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妇联5部门的通知精神,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2008年开展纪念我国QC小组30周年、交通系统QC小组27周年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三方面: 1、发布开展QC小组活动27年的经验总结书面材料(论文和感想) 2、推荐组织推动奖、优秀企业特别奖、个人突出贡献奖 3、申报2008年度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优秀企业、卓越领导者、优秀推进者。 有关论文的题目和内容要求以及申报各个奖项的条件,请各个单位登陆协会网站www.sxjtqx.com,详细查看。 各单位须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4月25日前报至我会,我会统一汇总后报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协会地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0715室) 联 系 人:王元华 联系电话:0351-7333745 附件: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文件.doc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