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在并召开

4月22日,山西省交通企业协会(简称:山西交通企协)在太原召开了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总结报告了二届理事会期间的工作;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章程;选举产生了山西交通企协理事会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山西交通企协二届理事会会长赵振田同志向大会做了工作报告,对二届理事会期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他说,过去的五年,在省民政厅、省交通厅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协会始终坚持“双向服务”宗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为行业发展做出了协会应该做出的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对规范社会组织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照上面的规定要求,协会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自律,规范作为,促进了协会自身建设,增强了防范各种风险的能力和意识,使协会的机体更健康,活力更充沛,工作更有效。最后,会长预祝大会圆满成功,预祝协会在新的一届领导集体带领下,取得更大成绩。 按照大会议程,代表们还听取审议了协会《章程》修订报告,二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缴纳会费办法修改意见报告,选举产生了由王玉杉同志任会长,王礼平等8位同志任副会长的新一届领导集体。 最后,王玉杉会长代表新当选的领导集体讲话,他说:“今天,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机构选举产生了,我代表新当选的领导成员表个态,协会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要在党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文件精神鼓舞,立志创新,奋发图强,围绕“改革、创新、规范”的工作重点,努力把协会打造成为省内和行业内的一流社会组织,把协会真正办成会员单位的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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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公路养护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交流推进会在太原举办

为学习、借鉴公路养护技术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促进公路养护科技进步与创新,提升公路养护技术水平,我会4月份在太原举办了首届“公路养护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交流推进会”。 此次推进会邀请了业内知名学者、专家作专题技术报告,讲解最新的公路、桥梁、隧道等方面的预防性养护、旧路升级改造、公路绿化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相关的施工与质量控制,展示了公路、桥梁、隧道预防性养护、公路绿化新材料、新设备,演示了相关工艺和技术。 参加此次推进会的有各公路管理养护部门负责人,公路养护从业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公路养护科研单位相关人员等,共计三百余人。通过交流学习,大家反映受益匪浅,学到了不少知识,增长了见识,今后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中的应用,对路面、桥梁实施科学养护,不断提高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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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通知通告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晋交企协字5号 各会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对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防劳动合同争议的发生,并让企业全面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情况,通过新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协会法律事务工作部决定今年上半年以宣贯《劳动合同法》为主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现举办首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相关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会员单位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劳资、工会、行政等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起草背景及特点。 (二)《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条款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条件的变化; 2、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新条件; 3、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4、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的运用与限制; 5、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 6、规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变化; 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裁减员工的规定; 8、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9、违法行为惩罚标准及仲裁诉讼选择条款的变化; 10、工会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目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 2、针对《劳动合同法》企业应从哪些方面调整现行规章制度; 3、劳动合同以及争议风险规避; 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以及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5、未及时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补救; 6、企业如何制定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规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所引发的劳动争议风险; 7、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针对员工跳槽及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防范; 8、企业在新立法形势下招聘用工及员工解聘机制的建立。 (四)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版劳动合同书讲解。 (五)答疑及现场互动交流。 三、本次培训拟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领导出席并讲话,授课老师为本协会法律事务工作部负责人及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四、培训时间 2008年3月5 日-3月6日,共两天,3月4日下午报到。 五、培训地点:太原市漳泽商务酒店(太原市王村南街西口226号) 六、培训费用:4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租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加培训人员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于2月29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协会法律事务工作部。 联 系 人:李继军 李汉晋 王元华 联系电话(传真):0351-7333745 附件:《劳动合同法》培训研讨班报名回执表.doc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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